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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28

最新消息 | 【離婚時子女親權(常稱「監護權」)通常怎麼判定?律師能提供哪些協助?】 | 桃園離婚訴訟律師 | 台北離婚訴訟律師 |

在離婚案件中,子女親權(常稱「監護權」,下以「監護權」稱之)的判定核心原則是「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」,法院不會單純因為父或母的身分、性別或經濟能力做決定,而是綜合多項因素整體評估。

法院在判定監護權時,通常會考量子女的年齡與生活穩定性、主要照顧者是誰、父母雙方的照顧能力與教養態度、居住與就學環境是否穩定,以及雙方是否能理性配合教養。如果子女已有一定年齡,法院也可能適度參考子女的意願。

若一方有家暴、酗酒、毒品、重大刑事紀錄,或長期未實際照顧子女等情形,通常會對監護權判定產生不利影響。相反地,能提供穩定生活、持續照顧與良好親職規劃的一方,則更有機會取得單獨監護權或主要照顧者。

而離婚律師在子女監護權案件中,能協助的層面相當多。首先,律師會協助評估自身條件與實際勝算,避免當事人誤判情勢。其次,律師可協助整理有利於監護權的證據,例如主要照顧事實、親職分工紀錄、學校與醫療資料、生活環境證明等,並依法向法院提出完整主張,說服法官。

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,律師也能協助擬定監護權與會面交往方式,確保協議內容合法,避免日後產生爭議。若進入訴訟程序,律師則會代為預先分析程序中應準備之事項,並在法庭上為當事人爭取最符合子女利益的結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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