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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2

| 【113年 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

我方當事人自幼未得到過父親的照護,父親離婚後從未關心也未探視過當事人,卻因社會局安置無法自理的父親,當事人竟遭追討繳納安置父親的費用。
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程序,提出相當的事實,並傳喚證人到庭證明當事人年幼經歷,成功說服法官獲得免除當事人扶養父親義務之裁定!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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