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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0-31

| 111年10月借名登記案件,本所協助當事人維持一審勝訴結果

*什麼是借名登記?

所謂借名登記關係,乃當事人約定,一方(借名者)經他方(出名者)同意,

而就屬於一方現在或將來之財產,以他方之名義,登記為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

之關係,仍由自己管理、使用、處分,是出名人與借名者間應有借名登記之意

思表示合致,始能成立借名登記關係。

(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1273 號民事判決)

 

*案例分享

本件對造主張當事人名下所有的房屋是借名登記關係,

所以起訴請求本所當事人返還房地。

 

當事人從一審就委任我們擔任訴訟代理人,

雖然一審是我們勝訴,但是對造提起上訴,

當事人繼續委任我們擔任二審的訴訟代理人。

 

雖然證人的證詞對我方有些不利,

但在本所努力比對證人證詞與其他證據有哪些矛盾的地方,

並向法官說明後,成功說服法官,

相信我們對房屋是有所有權的,並沒有借名關係存在,

維持一審的判決結果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如有相關的問題,歡迎至本所諮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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